农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二 )


法律分析:是的 , 法律禁止 。在受理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时 ,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 严格查验整机 , 对非法改装的 , 不得办理登记 。要强化安全检验 , 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T 1830-2009) , 禁止有妨碍操作、影响安全的改装 , 禁止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油电管路结合不严密的收割机通过安全检验 。法律依据:《关于严禁非法改装联合收割机的通知》 第五条 强化政策引导 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 引导农民群众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联合收割机 。鼓励企业产品升级换代 , 加快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 , 逐步淘汰落后老旧机型 , 不得向改装车辆发放跨区作业证 。
车贩子自改联合收割机牌子应受什么处罚
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 对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摘要】
车贩子自改联合收割机牌子应受什么处罚【提问】
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 对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回答】
甘肃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结合本省实际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村镇、田间、场院从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 违反本规定及有关农机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 均属农机违章 。第三条本规定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违章涉及双方、多方责任的 , 按违章情节轻重 , 分别予以处罚;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章的 , 分别处罚 , 合并执行 。第五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以警告或5元以下罚款:
(一)号牌损坏、字迹不清或不按规定位置安装的;
(二)驾驶证、操作证及行驶证等证件损坏或字迹不清的;
(三)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 , 不携带驾驶证、操作证及行驶证等证件的;
【农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四)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 , 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驶、作业行为的;
(五)不选择适当位置停放农业机械的;
(六)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驾驶农业机械的;
(七)穿着有碍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服装的;
(八)进行铡草、粉碎和脱粒喂入作业时披长发(辫)或戴手套的;
(九)驾驶仪表、喇叭、后视镜、刮水器不全或失灵的农业机械的;
(十)驾驶自走式农业机械没有关好车门、车箱的 。第六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以警告或10元以下罚款:
(一)履带式或拖带大型农具的拖拉机以及联合收割机路过村镇、危险地段无人护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