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学毕业后档案转递到哪里

泰安大学毕业后档案转递到哪里

大学毕业后,档案转递到哪里呢?
答:根据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的通知》有关规定: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省内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办理了集体存档的非公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将其档案存放在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纳入用人单位集体账户保管 。到省内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体存档的非公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可由毕业生选择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 , 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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