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宋朝房地拆迁:北宋开封的补贴款是对少

【揭秘宋朝房地拆迁:北宋开封的补贴款是对少】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正月 , 汴京又出现了一次拆迁 , 因为要开挖汴京新城的四面壕沟 , 需“移毁公私舍屋土田” 。
既然要拆迁 , 就涉及的补偿 , 当时朝廷便委任一个叫做杨景略的官员 , 专门负责拆迁补偿 。根据拆迁的补偿方案 , 对土地被征用的民户 , 政府“估值给之 , 或还以官地”;被拆迁的官营房、民坟、寺舍 , 则由一个叫做“京城所”的机构安排“拨移修盖” 。
从这次拆迁记录可以看出 , 当时宋政府对拆迁户的补偿 , 有两种方式 , 一种是实物补偿 , 即由政府另拨给官地、另造房屋还给拆迁户;一种是货币补偿 , 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 , 给予赔偿 。但具体赔偿多少钱 , 史料没有记录 。
不过 , 元丰六年闰六月的另一次拆迁 , 则留下了政府补偿标准的记载 。
当时开封府搞了一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整顿 , 按照规划 , 城墙内侧三十步范围内的官私建筑物都要拆迁 , 以便留出足够的城市公共空间 。负责拆迁工程的是开封府的推官祖无颇 。祖推官统计了工程涉及的拆迁户数目 , 并一户一户参验地(房)契 , 再根据当时开封府的房地产价格 , 计算出被拆迁物业的估值 , 总共有“百姓屋地百三十家 , 计值二万二千六百缗” , 此外 , 尚有一部分寺观、官屋也要拆迁 , 由“京城所”择地重建 。
130家拆迁户 , 共补偿22600贯钱 。算下来 , 平均每户可获得政府补偿170多贯钱 。朝廷批准了这个拆迁补偿标准 , 由户部拨款支付 。
那么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到底是高是低呢?这需要参照当时汴京的物价与市民收入水平 。北宋时 , 在汴京街边摆个小摊做小买卖的社会底层人物 , 一天约有几十至一百文钱左右的收入 , 170多贯钱大约是一个底层小市民五六年的收入;从物价的角度来看 , 北宋开封的房价 , 繁华地段绝对是“寸土寸金” , 170多贯钱肯定买不了一间像样点的房子 。不过 , 这次拆迁的房屋都在城墙附近 , 属于偏僻之地 , 又是一般平房 , 房价毫无疑问要远低于市中心的豪宅 , 北宋前期 , 在开封府下辖的中牟县 , 100贯钱就可以购买到一套很好的住宅了 。应该说 , 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是参照时价计算出来的 , 虽然不高 , 但还算在合理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