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指南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 , 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3年3月13日至4月12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更顺利地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 , 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 。

二、招生计划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于2023年3月13日公布招生计划;于2023年4月3日 , 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
三、招生章程
考生可通过各院校官方网站查询招生章程 。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2023年3月14日9:00开始 , 2023年3月17日15:00截止 。
【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指南】2.填报方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

3.填报要求 。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 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
五、测试及录取
1.时间要求 。2023年3月26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线下综合测试和院校预录取 。
第一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3月26日(周日)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并在3月3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
第二阶段: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5日前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该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互认及预录取 。并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

2.其它要求 。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已被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 , 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是考生须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得替考 。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各招生院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