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领范围

偃师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领范围

【偃师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领范围】申领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偃师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 , 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 , 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 。

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
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 , 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
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