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申报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申报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申报条件和范围具体如下:
1.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到文登区工作,并与文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 在同一企业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优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可申请工作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安家补贴、购房补贴 。毕业5年以内,在我区注册公司,自主创业且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此外,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范围,对毕业3年内、2021年以后首次到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给予政策支持 。


【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申报条件和范围是什么】2.2019年以来首次在我区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参照《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文件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度考核合格的;2019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 。

3.2020年以来首次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全职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4.对2018年以后新到我区 , 在重点为农企业或园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