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口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2023海口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海口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根据报销方式不同,报销范围可能不一样!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 。
在没有和我省医保经办机构联网的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或住院 , 参保人可以在看病发生费用后2年内,凭医疗票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 , 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

海南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年度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 元、二级医疗机构 50 元、三级医疗机构 100 元 , 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两病”门诊用药合并计算 。

(二)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
60 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 500 元、60 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 700 元,计入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标准 。
(三)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 , 个人支付比例为 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50%,个人支付比例为 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30%,个人支付比例为 7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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