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潼南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11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潼南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 呈多点散发、持续上升趋势,我区也发现阳性病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9日以来所有来潼返潼人员,按规定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 , 如实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严格查验渝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 , 按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11月5日以来重庆中心城区及其他涉疫区县来潼返潼人员,就近就地补齐“3天2检”,结果未出来前严格居家,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

二、尽量减少流动性,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离潼 , 不前往重庆中心城区及其他涉疫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 。

三、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餐饮单位等场所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有序生产经营 ,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棋牌室、KTV、歌舞厅等密闭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措施 。

四、暂停举办民俗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会促销、坝坝舞等规模性聚集性活动,各类会议、论坛尽量通过线上方式举行 。实行“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从严控制农村赶集活动 。
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一米线等良好个人习惯,不扎堆、不聚集,进入公共场所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自觉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六、单独划定的高中低风险区和其他临时管控区,严格执行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相应管理规范 。
七、对因瞒报、谎报、迟报行程轨迹或旅居史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或因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机关、单位、市场主体 , 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11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潼南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上述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监督落实,执行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希望广大市民自觉严格遵守 。未尽事宜,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