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六个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近日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 , 修订发布六个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
修订发布《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 , 删除了中风险区防控有关内容 。调整了开展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转运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疫情防控要求 。将原则上暂停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跨城公交、跨城出租汽车服务调整为低风险区内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明确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提供“落地检”场所 , 便利跨省出行乘客开展“落地检” 。
修订发布《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 明确了从事跨省运输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配合接受“落地检” 。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区域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措施 。根据风险区划分原则的变化 , 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要求 。
【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六个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修订发布《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 调整了疫情防控风险区域划定要求 , 取消限制游客中风险区旅居史、游轮停靠中风险区等要求 , 并同步调整在船游客来源(途经)地疫情防控等级动态变化后 , 针对涉及“中风险区”游客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 。取消了接到协查通报在船游客转为次密切接触者的应急处置措施 。增加了乘坐跨省游轮的乘客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港口客运站及游轮运输企业应在游客进港及于始发港登轮时查验相应游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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