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妈妈,爱我,别跑!出生约5天的女婴被遗弃在公厕内

温州网瑞安支站讯 小晚(小名)又睡着了!跟其他一个多月大的小宝宝一样,她一天大部分时间在睡觉。只是,她的小床不在温馨的家里。

2月24日是小晚被遗弃的第38天。2022年1月18日,她被遗弃在塘下镇昌新路河边的公厕里,好心人发现后报警,她被鲍田派出所民警送到瑞安市社会福利院暂为照顾。

婴儿|妈妈,爱我,别跑!出生约5天的女婴被遗弃在公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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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约5天就被遗弃

皮肤白白嫩嫩、小嘴微微嘟起,睡梦中不忘高高举着小手,看起来睡得香甜,但时不时皱一下的小眉头,似是透露着不安。2月22日下午,采访人员在市社会福利院见到了小晚。

该院副院长王瑞宵说:“她被民警送过来时是18日傍晚6点多,所以我给她起了小名叫‘小晚’,希望她从此健康成长。”

小晚到该院的那天,脐带尚未脱落,小脸上还带着微微的黄,由此估算她是2022年1月14日出生,被遗弃时仅5天大。

该院专门调配了一位育婴经验丰富的阿姨,一对一、24小时照顾小晚。一个多月来,小晚的奶量从30多毫升增至100毫升,体重也从2.7公斤增加到3.8公斤。

王瑞宵说:“作为一名母亲,我特别不能理解,她的母亲为什么会狠心抛弃她?”

公共视频记录下“4分钟”

一件白色成人羽绒外套,一件显旧的条纹儿童内衣……这是小晚被发现时的全部“家当”。“其他啥都没有,连张纸条都没有。真是太可怜了,这么冷的天,还穿得那么单薄。”好心人田女士说,小晚被发现时,塘下气温仅9℃。

1月18日9时30分许,一位阿婆(与田女士丈夫同一工厂)在塘下镇昌新路河边的公厕发现婴儿后,立即告诉了田女士夫妻俩。“刚开始孩子哭得厉害,我老公连班都没去上,跑去买了600多元的婴儿用品。我们一天工资才100多元呢!”田女士说。

当天15时多,夫妻俩报警。“报警人想领养孩子,我们意识到这是一起弃婴案件,立即立案侦查,并联系了市社会福利院。”鲍田派出所民警陈亦鹏说。

小晚被遗弃时发生了什么?2月22日,采访人员来到塘下镇昌新路。公厕紧邻工厂,附近人员流动量大。小晚被遗弃在女厕最里面的隔间,这是个不到1平方米的狭小空间,墙上有一扇窗,冷风飕飕地往里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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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儿|妈妈,爱我,别跑!出生约5天的女婴被遗弃在公厕内】公厕附近刚好有一个公共视频。视频显示,1月18日9时20分许,一名穿着粉黄相间家居服的女子从电动车上下来,手呈怀抱状走向公厕,身边有个幼童踉踉跄跄地跟随着。碰巧有人使用公厕,她一进公厕后就出来了。在路边徘徊一会儿后,9时24分,该女子再次走进公厕。不到30秒钟,她出现在门口,手自然下垂,随后弯腰抱起幼童,快步跑向电动车,迅速离开。

“遗弃婴儿是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亦鹏说,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弃婴行为”道德和法律绝不允许

“弃婴事件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和人们内心良知,弃婴行为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温州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杨意说。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子女自出生之时起,人身权利就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公厕人来人往,父母将婴儿遗弃在公厕地上,或许是希望婴儿能被救助或抱养,自身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或将涉嫌遗弃罪。”杨意说,“但如果将完全没有生存能力的婴儿遗弃在容易被淹死、不易获得救助的公厕粪坑内,表明父母主观上不期望婴儿获救,而是希望或放任婴儿死亡,那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杀害婴儿的故意,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