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新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2023南昌新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2023南昌新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2023南昌新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2023南昌新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问题一:今年新建区智慧入学如何进行报名登记?
今年我区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招生工作,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进行城区(长堎街道、欣悦湖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 。具体流程如下:
1.城区小升初 。7月29日至30日,在新建城区申请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完成“入学平台”注册实名认证(具体认证操作流程见公告,无法注册的可到学区学校现场咨询);符合改录条件并申请改录的学生于8月1日至8日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学籍卡(或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到区教体局教育股进行复核;8月18日,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按照入学平台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要求报到 , 学校按照入学平台提供的学生名单接收报到学生,逾期不报到的学位不保留 。
2.城区小学新生 。7月29日至30日,在新建城区申请就读的所有适龄儿童,均须完成“入学平台”注册实名认证(具体认证操作流程可见公告 , 无法注册的可到学区学校现场咨询);8月21日至23日,向学区学校(学区划分另见公告)提交复核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自建房、公租房、拆迁户、已入住的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月28日,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按照入学平台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要求报到,学校按照入学平台提供的学生名单接收报到学生,逾期不报到的学位不保留 。
问题二:如果我没有在“入学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 可以直接提交材料吗?
不可以 。在“入学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核验信息是公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必要条件,不影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录取 。城区小升初、幼升小新生如不通过“入学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将无法办理学籍、考籍 。请务必于平台开放时间(7月29日、30日9:00-17:00)内完成注册实名认证 。
问题三:哪些人需要完成“入学平台”注册实名认证

属于新建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小升初、幼升小新生 。各乡镇(含望城、新建经开区)根据辖区地段内学校公告直接前往报名登记,不需要完成“入学平台”注册实名认证 。
问题四:我之前已经根据通知提交了房产、户口等相关材料 , 还需要再次提交吗?
如已在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拆迁办)、优化营商办、区委组织部、民宗局等相关部门提交审核材料通过的,或选择小升初“对口直升”、小升初改录已向原毕业小学提交审核材料通过的,无需再次提交审核材料 。
问题五:我之前已经在南昌市其他县区“入学平台”办理了入学申请,还可以选择新建区入学吗?
新建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与南昌市是同一个平台,今年学生入学采集信息在南昌市其他县区与新建区之间只能二选一 。
问题六: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因故缓学如何办理?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含31日)为时限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并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 。上一年度因故未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
问题七:随迁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指在新建城区经商,并领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的子女;或是在城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 。
进一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以上证件截止2023年8月20日均满半年)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

问题八:残疾儿童如何安排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请于8月10日前联系学区内学校,提供相关基本信息,并于8月20日前往新建区特殊学校,由区特校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集中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 , 由区特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 , 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区特校报名入学 。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具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实施送教上门 。
问题九:插班生如何安排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接收非城区学校的插班生(学区范围学校无对应年级的插班生由其当年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学校根据学位、排序等情况接收),在接收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参照小学新生入学条件及学区生源认定中的第一至第七条排序认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学区范围的调整,只限于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划片入学,原则上已在城区学校其他年级就读的学生,不能以招生学区范围调整为由办理转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转学插班,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持有房产、户籍两证且登记的地址都在同一学区范围内;二是接收学校有学位 。
插班生采取线下审验方式进行 。符合插班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25日、26日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学区学校现场报名(服从调剂) 。如果符合插班条件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符合插班条件的学生超过学校接纳能力,按照类别顺序依次接收,未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问题十:关于幼升小、小升初房产年限的要求?
1.幼升小的房产认定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 , 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 。
2.小升初的房产认定依据: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 。
问题十一:哪些对象享有入学优待政策?如何办理?
我区对有关对象入学有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 。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事宜需联系南昌市警备区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联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联系区委组织部进行办理 。
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 , 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事宜须联系区民宗局进行办理 。
以上入学优待政策均适用于公办学校,不含民办学校 。
问题十二:可以转学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要求,停止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生 。
问题十三:能不能查到该房产三年内是否被占用?学位占用了怎么办
目前不提供房产占用查询 。如果购买的房产已被占用 , 可以提交家庭名下其它自有房产,也可以凭这套房产统筹安排学位 。
问题十四:初中阶段三年一套房产一个家庭使用,时间怎么算?
以这套房产上一次用来小升初的年份开始 , 跨过三个年头就可以再次使用,不受月份影响 。比如:一套房产,2021年一个家庭孩子用来小升初,2024年另一个家庭孩子可以正常使用 。
问题十五:同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受学位年限影响吗?
一对夫妇生育的多个孩子不受此影响 。
问题十六:借住在亲戚家,入学要办租赁证吗?
如果学生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 且以借住的房屋作为入学依据,需要办理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
问题十七:离异家庭的学生由父亲抚养,能提交母亲房产入学吗?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学生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分配依据,离异家庭的学生只能提交抚养方的房产入学 。如抚养权进行了变更 , 需提交有效的抚养权变更手续,如公证、法院判决书等 。同时建议提前理清孩子和产权人的户籍关系 , 如:孩子迁到产权人的户口下 。
问题十八: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吗?
如果学生的抚养人为其母,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升学依据 。
问题十九: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 , 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共有房产 。
问题二十:学生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读书吗?如果是学生与兄弟姐妹共有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可以使用未成年兄弟姐妹的房产入学,不可以使用已成年兄弟姐妹房产入学 。如学生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共有房产,且共有产权人尚未成年可作为家庭房产入学,如共有产权人已成年则不作为分配依据 。
问题二十一:租住在农房,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可以入学吗?
不可以 , 经有关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才作为分配依据 。
问题二十二:如果孩子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但两个户口是同一个学区,可以算一类吗?
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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