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人能办理1年多次赴港澳探亲签注

扬州哪些人能办理1年多次赴港澳探亲签注

【扬州哪些人能办理1年多次赴港澳探亲签注】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办理1年多次赴港澳探亲签注: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 。
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怎么办?
答: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应当向原签发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情况 , 由原签发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委托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为申请人换发相同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