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调整对象和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 ,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 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 , 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
》》》调整标准:
资金来源
1. 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
2.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3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江苏省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对象及时间2023】3.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 2023江苏省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对象+调整标准
- 摩托车违章和汽车驾驶证有关系吗
- 平衡常数与什么有关 化学平衡常数与什么有关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电话 江苏省各考试院名称及联系电话
- 国家电网公司和国电集团 国电集团和国家电网有关系吗
- 奥迪q7门把手触感失灵 奥迪q7门把手触感失灵和锁块有关系吗
- 江苏高考数学满分多少 江苏高考数学满分多少人
- 2023上半年江苏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费
- 车险涨价跟赔偿金额有关吗 车险保费上涨和理赔金额有关吗
- 生活中有关地理的现象 日常生活中的地理现象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