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区城镇非低收入个人公租房申请材料

南宁武鸣区城镇非低收入个人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本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武鸣区城厢镇八个社区管辖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1.南宁市武鸣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4.居住状况证明;
5.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保障资格申请方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 。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

主申请人的申请经受理机构受理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已经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请的 , 受理机构不予受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南宁武鸣区城镇非低收入个人公租房申请材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