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盐城市教育局《2023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
1.东至希望大道 , 南至世纪大道,西至通榆河,北至建军东路;
2.东至东环路,南至建军东路 , 西至大新河,北至新洋港;
3.东至大新河,西至通榆河,南至建军东路,北至黄海东路;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4.因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已协定的新洋村也一并划入施教范围 。
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 , 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
2.对具有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认定为相应施教区内生源 。
报名登记:
0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02、报名时间:于7月24日-7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带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
03、报名地点:学校1号楼一楼教室(学校最北边一栋楼)

0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信息等内容) 。
(2)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3)根据房产的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A类:父母房产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
B类: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 。
C类:拆迁户
①拆迁协议、水电发票(原则上1年)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②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如果房产是(外)祖父母的 , (外)祖父母、父母和入学儿童均需提供无房证明) 。
2.自7月24日起,前来报名的家长可在学校西大门传达室领取报名序号,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的教室审核报名材料 。
温馨提示:
1. 关于复印件材料要求:
(1)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复印在A4纸上 。
(2)儿童出生证复印件要求:A4纸
(3)产权证复印件要求:除封面、封底,内页房屋所有权人页及附记页复印在A4纸上 。房产证编号和附记一定要清晰 。如果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证明 。
特别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
2、不完全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24日至8月13日到亭湖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盐城市滨河路初级中学 , 原盐城市第四中学,地址:毓龙西路西影巷3号)登记,咨询电话0515-88593043 。
现场咨询电话:13851089328 13770058828
友情提醒:
1.现场报名时,请一名法定监护人带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
2.尽量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电瓶车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