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宗法制,简述宗法制的历史演变( 二 )


简述宗法制和城邦制的不同之处,原因是什么

简述宗法制,简述宗法制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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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根基在于血缘关系 , 城邦制的基石在地缘关系 。
中西民族不同的经济形态和生产活动方式自然会产生各自相应的政治结构和文化秩序 。例如亚细亚式的农耕文明在一般情况下能够通过精耕细作的小规模手工劳动使居民达到生活的基本自足 , “它在自身范围之内具备了一切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条件” , 因此 , 便不会自觉地不断革新生产技术或改变生产组织 。在这样的【自然经济结构中 , 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的地位便持久的保存下来 , 并成为社会结构和国家体制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 故很多人将中国文化归结为家族本位的文化 。此外 , 以农耕经济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必然会带动水利灌溉系统的兴建 , 这样的大型公共工程的建设都离不开大规模的集体劳动 , 这就需要借助于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统一调度 , 这就为东方式的权威主义和专制制度的滋生提供了条件 。
相反 , 在西方由于很早便出现了相对集中的商品生产和经营 , 从而打破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模式 , 加上大量移民城邦的建立 , 【使以地缘为基础的人群结合方式逐渐取代了纯粹的血缘纽带】 。从而创立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邦制度以及相应的民主政治建构 , 走上了与中国社会完全不同的发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