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保险规定缴费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

城乡居民保险规定缴费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未成年残疾人、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成年残疾人、优抚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50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孤儿个人不缴费 。上述特殊缴费群体必须凭有效证件参保登记 。

【城乡居民保险规定缴费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2、当年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 , 免缴当年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天登记的,从登记之日起享受待遇 。出生次年按普通居民参保缴费 。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视为断保 。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