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通知

台州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通知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温教职〔2022〕142号)精神,决定开展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随迁子女生活补助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请申请对象按照以下清单提交佐证材料:
1.户口簿——非台州市户籍

2.父母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发证机构须是温岭市公安局;
3.以下两项满足一项
【台州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通知】①父母一方2023年1月1日至办理日当天期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②能证明2023年务工地点在温岭市范围内的有效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业资料) 。
请各校对申请对象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 相关复印件留档备查 。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五年、八年分别统计汇总,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 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631办公室 。
联系人:江健,联系电话:15958648863、664183(教育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