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程序 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程序 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
申请入户程序 :
 ?。ㄒ唬┥昵肴松昵肴牖保?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 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

 ?。ǘ┎牧鲜芾砗螅?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 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

?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

?属省外迁移的 , 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 , 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
?申请人在提交入户申请时已选择证件邮寄服务的,其《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簿由公安分局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至申请人 。
执行时间: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程序 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链接:http://dghrss.dg.gov.cn/ztzl/ydwgryzj/ljdg/rhdg/content/post_3988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