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中的”贡举法”具体指的是什么?( 二 )


清承明制 , 又屡有变更 , 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成为定制:第一场 , 试“四书”文三篇 , 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 , 试“五经”文五篇;第三场 , 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 , 又改为:第一场 , 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 , 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 , 试“四书”义二篇 , “五经”义一篇 。但是 , 仅仅实行了三年 , 科举制度就被废除了 。
至于殿试内容 , 北宋前期是赋、诗、论三题 。神宗熙宁三年(1070) , 改为试时务策一道 。元、明、清一直沿袭未改 。
(7)赐第授官唐朝诗人孟郊在《登科后》一诗中写道:“春风得意马蹄疾 , 一日看尽长安花 。”可见进士及是第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 。这主要表现在 , 第一是唱名赐第 。唱名赐第均在皇宫大殿举行 , 其仪式非常隆重 。第二是设宴庆贺 。唐代称“曲江宴” , 宋代称为“闻喜宴” , 又称作“琼林宴” 。元、明、清时称为“恩荣宴” 。第三是编登科录 。第四是刻碑题名 。现存最早的是 , 立于北京孔庙中的三座元代进士题名碑 。另外 , 明代的77座进士题名碑 , 清代112科进士的题名碑 , 也都矗立于北京孔庙内 。第五是授官任职 。唐代进士及第之后 , 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 , 必须再通过吏部考试合格 , 才能入仕做官 。从宋太宗时起 , 进士及第就可以马上做官 , 第一甲一般授予通判或知县 , 其他授判、司、簿、尉等幕职州县官 。明、清时 ,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第二、第三甲优秀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 , 最低的也授予知县 , 比宋代所授的官职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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