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曲靖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曲靖市职工生育保险】更多关于曲靖社保的信息》》曲靖社保
- 曲靖市失业保险最低是多少 曲靖市失业保险相关规定
- 曲靖市社保中心 曲靖市各县区社保局一览
- 曲靖社保参保材料 曲靖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 曲靖社保参保指南 曲靖市社保缴费
- 曲靖车险哪家好 曲靖市汽车保险其他附加险一览
- 曲靖市汽车投保所需其他材料有哪些 曲靖市汽车投保所需其他材料
- 曲靖市汽车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 曲靖市汽车保险理赔基本原则
- 曲靖市汽车保险拒赔情况
- 曲靖市汽车保险理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