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宁波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省级共性指标赋分标准(100分)
【宁波象山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指标赋分标准】

市级个性赋分标准(150分)

象山县个性指标赋分标准(总计50分,依证明材料审核评分)

申请方式
1.线上积分申请: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通过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积分、申报积分入学应用,登录招生系统等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
2.线下积分申请: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 , 由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