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单双号限行规则 泸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则

泸州单双号限行规则 泸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则

【泸州单双号限行规则 泸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则】单日限行:2、4、6、8、0
双日限行:1、3、5、7、9
每天7:00—22:00 , 在泸县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



不限号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租赁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悬挂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确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批准通行的其他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