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居民医保 宜宾市新生婴儿医保怎么参保


申请条件
1、新生儿母(父)亲在翠屏区已经参加了居民医保的,由其监护人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当年随其母(父)亲享受相应档次居民医保待遇 。超过(含)3个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需至所在社区按照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手续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从参保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2、新生儿母(父)亲均购买了职工医保 , 新生儿医疗参保则至父亲或母亲任一所在社区单独办理新生婴儿医保参保手续(具体办理参照第一条) 。

办理材料
新生婴儿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流程
1、家长或者监护人持资料到办理社区填写《宜宾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由社区提供),办事人员核实资料后开具银行缴费通知单,申请人持银行缴费通知单至翠屏农村商业银行缴费并取得银行缴费凭证 。
2、缴费成功后,申请人在缴费期间内持银行缴费凭证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参保发票 。
参保交费:一档每人每年120元,二档每人每年280元 。
相关帮助
宜宾市翠屏区医疗保险局待遇审核股咨询电话:
0831-5969601
0831-5969602
0831-5969603
0831-596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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