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顺序


兰州安宁区小学入学顺序(更新至2023年)
第一批次:区内户籍儿童审核条件:
顺序1.A类 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
顺序2.B类 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为个人户口或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

顺序3.C类 有户住公房 。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 。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以上包括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
顺序4.D类 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
顺序5.E类 政策性保障 。学校依据《2023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 , 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

【注】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各招生学校对按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挂靠户、个人空挂户(社会集体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 , 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

第二批次:区外户籍儿童审核条件:
顺序1.F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
顺序2.G类 有证有房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
顺序3.H类 有证租房有社保 。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租房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
顺序4.I类 有证租房 。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
【注】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各招生学校按照在片区内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 , 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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