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道路交通事证据材料查询主体


在大庆市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一经受理 , 办案民警将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 。
查询范围:仅对在大庆市发生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
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含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后,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m.dq.bendibao.com/live/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中的“事故处理业务”模块查询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大庆道路交通事证据材料查询主体】

查询内容:可查询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共9大类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及应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则不提供查阅、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