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鞍山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一、申请材料
1、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2、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办理地点及时间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甲号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层1-8号窗口、2层20-40号窗口;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一道街18号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1层4-7号窗口 ;
立山分中心:立山区建国大道252号立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1层4、7、8、11号窗口;
经开分中心: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达道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层7、10、12、15号窗口;

千山分中心:鞍山市千山区汤岗街道泉兴家园正德街10号千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层 1、2、6窗口;
高新分中心: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67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层26、27、29、30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网办地址:点此进入
三、咨询电话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412-2692013;
铁西分中心:0412-8568024;
立山分中心:0412-2692064;
经开分中心:0412-2692059;
千山分中心:0412-2692057;
高新分中心:0412-2692058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科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身份、申请书等材料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的全部内容
【鞍山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鞍山房屋产权登记中心】4、向申请人发放登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