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
皋政规〔2022〕4号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 防治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区域 。现通告如下:
【如皋市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一、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为:
1.如海运河、红旗河(红旗河向东过通扬运河后为“万新河”)、盐通铁路、大明河形成的闭合区域;
2.海阳南路、大明河、盐通铁路、新丁磨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
二、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
除禁放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 。
三、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规定 ,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110”报警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四、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特此通告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 关于国庆节的诗句古诗 关于国庆节的诗句古诗大全
- 关于青春的诗歌自创四行一节 关于青春的诗歌自创
- 关于重阳节的诗 关于重阳节的诗句
- 关于秋天的诗配 关于秋天的诗配画一年级
- 关于重阳节的诗歌朗诵视频 关于重阳节的诗歌朗诵
- 关于调整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 关于谷雨多雨的诗句 关于谷雨多雨的诗句
- 固原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 固原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政策
- 固原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