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时已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 ,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
第一步,登录系统 。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 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2.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婚姻状态 。“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 , 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 , 并上传“结婚证”影像 。“房屋所有人”选择本人或配偶 。

在“公积金贷款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房屋所有人的公积金贷款信息,申请人可点击选择;如有多条的,可选择一条 。未查询到贷款信息的 , 公积金贷款信息栏显示:没有查询到结果 。申请人需确认是否有北京公积金贷款,贷款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 如有疑问请联系放款机构 。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 , 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后,自动显示申请人已办理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 , 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 , 添加成功 。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 。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 , 每家银行限一张 。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 , 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 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
第五步,查看进度 。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
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
提供的材料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2)借款人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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