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小伙伴都有养犬
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当我们难过或者无聊的时候
狗狗总会给我们带来快乐
是很多“铲屎官”们的“心肝宝贝”!
但再友善的狗狗
遇到一些应激情况时也会失控
文明养犬,是养犬人责无旁贷的责任
那么该怎么做到“文明养犬”呢?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
赣州要到哪里办养狗证呢?
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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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巡回犬可以办养狗证吗?
对此,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回复如下
根据2019年9月发布的《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由五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并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场所、装备设施等工作保障 。牵头部门负责犬只登记、养犬证发放工作 。
由于具体实施细则未出台,暂时未明确犬只登记、养犬证发放工作 。
根据该规定,市民群众有下列事项需要注意:
一、限制区域的饲养人可以饲养小型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限制区域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应当将犬只迁出限制区域 。
二、犬只饲养人应当依法、文明饲养犬只,不虐待和遗弃犬只,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三、犬只饲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商场、游乐场、候车(船、机)室、公共健身场所,以及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
2.不得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汽车驾驶人和同车乘车人同意 。
3.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 。
4.携犬只出户时,应当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
5.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
6.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残疾人携带导盲犬、扶助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
文明合法养犬 维护社会公德
5月1日起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
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携带犬只出户的
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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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城市中养狗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侵害和纠纷屡见不鲜,在网络上争议不断 。
尽管现行法律对侵害发生后追责赔偿已有明确规定,但仍属于事后救济 。如何防患于未然,成为人们的心中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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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展示狗狗的证件 。(中新网资料图)
这件“小事” 被写入法律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栓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