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 娄底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 娄底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征收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和储备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等 。

【娄底市工伤保险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 娄底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专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专项经费 。
(一)收入预算 。2015年收入预算数79.08万元,专项收入拨款38.66万元,收入总计117.74万元 。

(二)支出预算 。2015年支出预算数117.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 。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73.10万元,系保障本 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万元 。)
2.专项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38.66万元 , 系本单位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发生的相关费用 。)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