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苑区医保慢特病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保定清苑区医保慢特病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网上申报细则及流程
一、门诊慢特病工作实施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门诊慢特病患者 。
二、门诊慢特病认定承办医疗机构
区人民医院负责除精神疾病外所有门诊慢特病鉴定;清苑唯仁精神病医院负责精神类疾病鉴定;大庄镇中心卫生院、冉庄乡中心卫生院、温仁镇中心卫生院、臧村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高血压、糖尿病常见病种的鉴定 。
三、门诊慢特病申报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流程
参保人关注“清苑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栏,选择门诊慢特病种申报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病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 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成功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历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
(二)现场认定流程

1、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历资料,到自主选择的认定机构医保科进行病种认定 , 医保科安排人员对患者上传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上传资料不清晰或不完整的情况 , 告知当事人进行重新上传或补充(每申报一个病种 , 需上传一套资料) 。门诊慢特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组织专家对上传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初审和复审鉴定通过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即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对于门诊特殊病(门诊大病),初审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

2、申报人可在成功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 。
(三)特殊人员申报认定
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 , 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帮助完成网上申报,需在认定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作出个人承诺,直接由医师进行线上认定,初审医师应及时进行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
因”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为新开发微信应用小程序,可能存在运行不稳定或其他特殊问题,请广大参保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保定市清苑区医保服务中心医保门诊慢特病业务窗口,咨询电话:80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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