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告

2023年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告

为做好2023年度阿克苏地区辖区内各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具有阿克苏地区城乡户籍的居民;已取得居住证的非阿克苏户籍居民;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在校学生(包括大中专、职业高中、技校、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二、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方式筹集,2023年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为990元(暂定) ,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 财政补助暂按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610元确定(待2023年新标准确定后予以调整) 。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380元,乌什县、柯坪县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350元,阿瓦提县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365元 。
特困救助对象(含孤儿)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 。
低保救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实际缴纳50元 , 乌什县、柯坪县个人实际缴纳20元,阿瓦提县个人实际缴纳35元;其余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
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个人实际缴纳80元 , 乌什县、柯坪县个人实际缴纳50元,阿瓦提县个人实际缴纳65元;其余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
四、缴费期限
2023年度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为2022年10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2月1日至12月20日为零星参保缴费时期,对6月30日后缴费参保的人员按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全额(暂定990元)予以缴纳2023年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2023年6月30日以后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即380元) 。
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针对错过集中缴费期的特困救助对象(含孤儿)、低保救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待遇享受不设等待期;2023年6月30日以后参保缴费的 , 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
五、缴费渠道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
(一)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按照提示操作缴费 。
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二)打开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按照提示操作缴费 。
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
(三)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保障中心 , 或者村委会(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保障站,使用POS机缴费 。
(四)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网厅(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电子税务局-登录-用户注册-注册后选择自然人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缴费办理-选择本人或他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完成缴费 。
【2023年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告】(五)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手机APP(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 , 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新疆税务手机APP下载安装新疆税务APP(或者扫描本通告二维码),立即注册-个人办税-首页-自然人税收管理平台-社保缴费办理-申报缴费-确认支付-选择第三方支付(支持银行卡支付、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或协议支付(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



“新疆税务”APP二维码
(六)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或者现金前往当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兵团农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柜面办理 。
(七)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者社保卡前往工商银行(任意银行卡)或建设银行(仅限建行卡)自助服务区办理 。
(八)持本人身份证、建行银行卡到相关各乡镇村落助农金融(裕农通)服务点(城市/县城内商超)办理 。
(九)登录自己持有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兵团农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信用联社、中国银联等金融机构的掌上银行办理 。
(十)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在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 。
特别提示:初次参保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前往所在村(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保障站、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保障中心或医保经办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 , 方可通过以上途径缴费 。
六、缴费查询
安装登录新疆医保APP(扫描本通告二维码)或登录新疆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https://fuwu.xjylbz.cn)可查询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信息 。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