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产假相关规定

许昌产假相关规定

产假时间 1、基础产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2、额外增加的产假:
【许昌产假相关规定】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 , 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 ,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 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