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开封计划生育委员会


合法结婚(含再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下列夫妻:
 ?。ㄒ唬⒎蚱匏交蛞环轿沂』Ъ丝冢约胺蚱匏交蛞环较翟诒臼〕て诰幼∏页钟斜臼 毒幼≈ぁ返姆潜臼』Ъ丝冢?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ǘ⒎蚱匏交蛞环轿咝T谛Q础度丝诩粕?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ㄈ⑸嫱饣蛏娓邸摹⑻ɑ橐鲋?,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
 ?。ㄋ模⒎蚱匏交蛞环轿忠劬?nbsp;, 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
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进行登记 。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符合再生育条件未进行再生育审批生育的除外) 。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但未登记的 , 可进行补登 。
【开封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开封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