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最新 扬州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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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最新 扬州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一、补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其中,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按当年缴费基数缴费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
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1233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

二、申请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延长缴费)的 , 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三、申请退保
参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