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宿州港澳通行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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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
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5、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6、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咨询领表→填表→审表取号→递交申请→缴纳费用→审核审批→制证→领证
温馨提示: 宿迁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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