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才集体户迁入核准办理条件 淮安人才集体户迁入核准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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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才集体户迁入核准受理条件:
《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办〔2015〕183号文第一条:
①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 。

②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 , 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
【拓展内容】
淮安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
淮安市人才中心: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通源路12号
电话:0517-89865682
淮安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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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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