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扬州公证员办理任职所需材料

扬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扬州公证员办理任职所需材料

一、办理材料
1、江苏省公证员任职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
4、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
5、具有3年以上法律职业经历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 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扬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扬州公证员办理任职所需材料】6.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