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准因何事被欧阳修作诗批其生活作风不良?

点蜡烛的成本还是高于点油灯,一名南宋读书人“每夜提瓶沽油四五文,藏于青布褙袖中归,燃灯读书”,彻夜点灯,也才耗油4~5文钱 。而通宵点烛,少说要三至五根蜡烛,即需要支出50~90文钱,是油灯成本的10~20倍 。因此,北宋名臣寇准好奢华,家中不点灯,专点烛,便被欧阳修视为是“可以为戒”的不良生活作风 。
从出土的唐墓壁画来看,长管形的蜡烛至迟在唐朝就出现了 。陕西乾陵博物馆的永泰公主墓壁画中,就绘有手执蜡烛的侍女 。但是,蜡烛此时还是贵族高官才使用的奢侈品,一般平民可消费不起 。因此,燃烛也是唐朝人炫富的一种方式,如贵戚“杨国忠每家宴,使每婢执一烛,四行立,呼为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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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代,蜡烛才成为普通的商品,开始进入一般士庶家庭 。我们查宋代笔记,便会发现关于蜡烛的使用记录突然多了起来,《夷坚志》多次提到“烛”,如“洛中怪兽”条载:“宣和七年,西洛市中忽有黑兽,仿佛如犬,或如驴,夜出昼隐 。民间讹言能抓人肌肤成疮痏 。一民夜坐檐下,正见兽入其家,挥杖痛击之,声绝而仆 。取烛视之,乃幼女卧于地已死 。”这个故事很诡异,不过我们不去管它,只注意故事透露出来的信息:洛阳平民家中备有蜡烛 。
《梦粱录》则记载,南宋杭州的年轻人谈婚论嫁,女家收了聘礼后,要在“宅堂中备香烛酒果,告盟三界”;到迎亲之日,男方派人各执“花瓶、花烛、香球、沙罗洗漱、妆合、照台、裙箱、衣匣、百结、青凉伞、交椅”等礼品,“前往女家,迎取新人” 。蜡烛显然是宋人办婚嫁喜事必不可少的用品 。宋人婚后生子,为孩子举行“抓周”仪式时,摆出来让孩子抓的物品,包括“烧香炳烛、顿果儿饮食、及父祖诰敕、金银七宝玩具、文房书籍、道释经卷、秤尺刀翦、升斗等子、彩缎花朵、官楮钱陌、女工针线、应用物件并儿戏物”,其中也有“烧香炳烛” 。
宋朝都城设有一个服务机构,叫做“四司六局”,相当于现在的婚庆服务公司 。人家若有喜庆欲办筵席,可雇佣“四司六局”承办全部流程 。这“四司六局”中,专设了一个“油烛局”,职责即是“掌灯火照耀、上烛、修烛、点照、压灯、办席、立台、手把、豆台、竹笼、灯台、装火、簇炭” 。可知宋代一般平民的生活中常常都需要用到蜡烛 。
在《梦粱录》记录的杭州“团行”(工商行业组织)中,有“修香浇烛作”,说明制作蜡烛在南宋城市已经成为一个行业 。在“铺席”(商店)中,则有“童家桕烛铺”、“马家香烛裹头铺”两家“有名相传”的大品牌;《梦粱录》又载,杭州“处处各有茶坊、酒肆、面店、果子、彩帛、绒线、香烛、油酱、食米、下饭鱼肉、鲞腊等铺”,可知南宋杭州出现了蜡烛专卖店,蜡烛是市场上常见的普通日用品,不再是贵族豪富专享的奢侈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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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准因何事被欧阳修作诗批其生活作风不良?】宋朝图像也佐证了我们的观察 。黑龙江博物馆收藏的南宋初画院摹本《蚕织图卷》,画的是江南蚕织户从“腊月浴蚕”到“织帛下机”的全过程 。我们发现,蚕织户的家具当中,就有一架烛台 。
那么宋代的蜡烛价钱几何呢?宋史学者程民生教授的《宋代物价研究》收录了一则蜡烛价格信息:据《宋会要辑稿》,宋神宗年间,朝廷给予官员的奠仪包括“秉烛每条四百文,常料烛每条一百五十文”,可知宋代每根蜡烛的价格为150至400文不等,相当于一名城市下层平民两三天的收入 。不过宫廷的蜡烛制作豪华,用料精细,无疑偏贵 。坊间民用蜡烛的价钱应当不会这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