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养过哈士奇的都有一段血泪史

昨夜我又梦见丁丁了,我有很久没梦到过它了 。在关于它的每一个梦里,它都真实得触手可及,有时候我抱着它,甚至都能感受到它透过浓厚的毛发传递到我手心的体温,那么温暖,那么令人留恋 。以前我还做过它跑丢的梦,受伤的梦,我在梦里哭得死去活来,心痛不已,醒来时如同生了一场大病一般 。
这是一个我不敢碰触的话题,不过我想,也许我能够把它写下来的一天,就代表着我终于可以放下了吧,可是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才写了短短一段而已,眼泪就又不由自主地涌进眼眶里来了 。

每个养过哈士奇的都有一段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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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证明我是一个心软的感情丰富的人呢?可是天知道过去在我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时,我曾经抛弃过不知多少个痴心的男人,我居然一次都没后悔过,在和他们分开后的日子里,也几乎从来不回头,不想念,那个潇洒劲儿简直比男人还man呢,唯独对于丁丁,我总是念念不忘,它是此生被我抛弃并令我懊悔不已的唯一一个对象,是啊,它是我养的第一只狗狗,哈士奇 。
我一直都很喜欢狗,当我终于下决心养狗时,是我在看了电影《南极大冒险》之后 。这坑爹的电影里的几只哈士奇又聪明又帅气,赚了我不少热泪,还让我以为哈士奇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狗狗(话说那时候养这二货的人还不多,江湖传言也还没传到我的耳朵里) 。记得当初我在面对据说更听话也更帅气的拉不拉多以及金毛的选项时也曾犹豫过,再说丁丁小时候长得一点都不帅(后来它居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非常争气地出落成了我们那片儿数一数二的帅狗),长得像个瘦杆儿狼,缩在笼子的角落里,一幅受气包的嘴脸,一开始我压根没看上它,只不过这小子贼心眼儿倒是一点不少,看我伸过手去,赶紧凑上来拿舌头舔我,一下子就击中了我的心 。
也要怪当时被我同时看中的两只拉布拉多犬太能叫了,我最讨厌狗叫,于是就选择了念不出溜儿一声不出的丁丁,后来它回到家里还是沉默寡言,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一直以为它是个哑巴,直到它终于霸气地,像只来自北方的狼一样仰天长啸了一次,我这颗心才踏踏实实地放回了胸腔里: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它不是残废 。
每个养过哈士奇的人大概都明白,把它们从小拉扯到一岁的过程,简直就是一部罄竹难书的血泪史,我不知道有多少双袜子被吞到它肚里(包括偶尔上门的俺娘的丝袜),多少双拖鞋、帽子、手套被它咬坏(它对一切毛茸茸的东西都兴趣多多,而它探索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靠牙咬) 。家里的沙发幸好不是皮的,但四只木头腿也是被它咬得伤痕累累,最后不得不落入了拾荒者的手里 。
它有过无数令人啼笑皆非的“光辉事迹”,比如趁你做饭一转身的当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放在案板上的西红柿偷走一个,钻到床底下抱着啃,当我回来面对案板时,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数了一下才知道家里出了内贼 。还有一次我们都准备要出门了,突然发现家里怎么静悄悄的,不见了丁丁的影子,四处寻找未果,最后在楼道里下面几层的楼梯上发现了它蜷缩在那里的身影,敢情是这家伙趁我刚才往门外放垃圾袋时“胜利大逃亡”了 。恩,胜利倒是没有,顶多算是“失败大逃亡”吧,我觉得它还有点智商,大概是想了一下,觉得在外面流浪虽然自由,但这年头混吃混喝也不容易,还不如乖乖当只家养狗呢,这才没义无反顾地奔向陌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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