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淄博市市级公租房房源分配流程

淄博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淄博市市级公租房房源分配流程

淄博市市级公租房房源分配流程
张店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已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可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 。【淄博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淄博市市级公租房房源分配流程】

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分配:
(一)发布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房源分配公告 。分配公告应包括拟分配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建筑面积;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分配规则、租金标准、租房保证金等内容 。

(二)报名登记 。在报名截止日期前 , 申请保障家庭持《资格证》、身份证、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服务窗口登记报名或将材料拍照、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

(三)资格联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于报名截至日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优先保障家庭的资格进行联审 。
(四)综合排序 。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按照《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计分排序办法》对申请保障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排序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
(五)组织选房 。发布选房通知,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保障家庭按照排序结果选房 。选房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后,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保障家庭(承租人)发放《入住通知单》并将选房结果以函件形式告知运营管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