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港社保缴费基数 贵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2015年贵港社保缴费基数 贵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为了便于2015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贵港市财政局近日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贵人社发【2014】98号),为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预算,2015年纳入财政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保缴费以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新招用人员以新确定的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 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暂按2400元/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