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费的使用范围

韶关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费的使用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费使用范围为:
(一)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费用,以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医疗终结期确认、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确认等费用,包括聘请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开展鉴定工作所需的专家劳务费、向专业机构购买现场鉴定保障服务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邮寄和公告送达费用等项目;

(二)聘请医疗、法律等专家对疑难劳动能力鉴定案例进行论证和评估或者对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制度进行研讨等所需劳务费用;
【韶关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费的使用范围】(三)组织专家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进行上门鉴定时所需的专家交通食宿费 , 具体使用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