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离婚去哪里办理 原阳县离婚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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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阳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
办理地点:阳西县兴业路42号粤丰广场五期1栋1号楼三楼F区01-07号窗
办公电话:0662-555828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阳西县离婚去哪里办理 原阳县离婚去哪里办理】位置指引:县城内暂无公交车路线经过;建议县城内乘坐三轮摩托车直接到阳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 ,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 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 , 不予办理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