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注意事项 大学期间注意事项

大学毕业注意事项 大学期间注意事项

1.遗失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何补办?
毕业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院就业指导老师核实盖章后送校就业指导中心 , 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推荐表 。
2.怎样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有就业意向后到学院就业指导老师处领取
【大学毕业注意事项 大学期间注意事项】3.如果签订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跟用人单位协商后,分别填写协议书,并各自签字盖章,协议书生效;
(2)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
(3)学院、学校就业部门签鉴证意见并盖章 。

4.遗失了《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填写《遗失补办申请表》,学院就业指导老师、主管就业的领导签字盖章,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 。
5.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要把户口、档案迁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市该办什么手续?
与非生源地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办理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学院、学校凭《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报就业方案,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凭两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市报到、落户 。

6.非生源地就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没有接收函的 , 档案、户口怎么办?
申请暂缓就业或申请回生源地,选择其中之一 。
7.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该办什么手续?
与生源地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 学院、学校凭《就业协议书》报就业方案,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两证回生源地报到 。
8.关于毕业生的签约时间
为保证就业方案按时上报和毕业生离校工作正常进行 , 毕业生应在6月5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和签订就业协议书 , 并在此时间段前报所在学院、学校 。

9.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不是就业的一种形式,而是派遣的一种形式 。暂缓就业更准确地说叫暂缓派遣,是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院、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同意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后,毕业生的户口及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果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 。
10.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6月5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但在6月5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有就业单位,但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而毕业生又不愿把档案、户口在毕业时迁回生源地的;
(4)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察试用阶段而尚未确定接收的 。
特别提醒:办理出国留学(出境)的毕业生、结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