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正在开展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通知

福州市正在开展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通知

福州市正在开展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拟对到龄未在福州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和未在福州办理继承的死亡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集中开展清退工作 。为充分保障参保人权益,请相关人员尽快到社保中心,咨询办理转移、清退、继承等相关手续 。
涉及对象及办理方式如下:
【福州市正在开展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通知】一、参保人员到龄时具有福州市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 , 可按社保法规定申请在福州市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移至福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城居保养老待遇 。

不申请延缴或转入城居保的到龄参保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或银行卡(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兴业、海峡、邮储、省内农信社)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
二、参保人员到龄时非福州市户籍 ,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 , 经确定福州为其待遇领取地的,可按社保法规定申请在福州市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

福州非其待遇领取地的 , 可转移至其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 。不申请延缴或无法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的到龄参保人 ,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或银行卡(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兴业、海峡、邮储、省内农信社)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
三、曾在福州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但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或银行卡(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兴业、海峡、邮储、省内农信社)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

四、曾在福州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未办理退休手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如果福州为最后缴费地 , 且有异地缴费未归集的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归集),可凭死亡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兴业、海峡、邮储、省内农信社 。如使用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并填写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原件到社保中心进行查询并办理继承手续 。
市本级办理地址:
1.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3楼业务大厅;
2.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台江区五一广场南侧高桥路69号公交仁德站对面)
办理过程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0591-87305925、0591-87305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