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香港居民:(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中国潍坊市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2、本人填写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作为监誓人的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并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
- 中国潍坊市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 中国潍坊市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 潍坊潍城法院地址 潍坊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地址一览
- 潍坊市婚前体格检查注意事项
- 潍坊市婚前体格检查内容
- 潍坊市个体工商户申请港澳商务签证的材料
- 潍坊各区民政局结婚咨询电话 潍坊市结婚登记处电话
- 潍坊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 潍坊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网站
- 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有民政局吗 潍坊寒亭民政局地址和电话
- 渼怎么读 渼怎么读拼音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