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学生非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长春学生非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主项名称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子项名称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业务办理项
学生非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办理要件
1. 社会保障卡
2. 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患者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 吉林银行卡或存折(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
5. 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
5.1病历首页
5.2入院记录
5.3各种检查报告单
5.4临时医嘱单

5.5长期医嘱单
5.6出院小结
5.7出院诊断书
6. 住院票据
7. 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8. 如果由户籍所在地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须带转诊证明
9. 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明非假期及请假事由、起止时间、户籍所在地医院治疗经过 , 需加盖学校公章)

政策依据


1.吉人社联字【2017】79 号
2.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 吉医保发(2019)34 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条件

非寒暑假期间且是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22 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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