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女职工产假待遇 威海男职工陪产假

山东威海女职工产假待遇 威海男职工陪产假

女职工产假待遇怎么发?
答:共分2个部分,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山东省增加的产假、护理假 。
第一部分的待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此处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

按照《关于印发威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 , 参保职工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标准按现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仍按原渠道解决 。其他参保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下列产假期限执行: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 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


【山东威海女职工产假待遇 威海男职工陪产假】第二部分的待遇: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由用人单位发放)